129翁晖的自白
  蒙晓君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。
  明明前一刻还沉浸在剑拔弩张的气氛里,下一秒便迷迷糊糊睡着了。
  这能怪谁?只能怪迷药后劲太强咯。
  也亏得她睡过去了,不然此刻翁晖看着她逐渐疯狂乃至疯魔的眼神,也够她吓一跳的了。
  翁晖闭了闭眼,似乎在克制什么。等他再次睁开,眼里已无波澜。
  他把睡得香甜的蒙晓君纳入怀里,从额头开始落下轻吻,然后是眼角、鼻尖、脸颊、嘴角……
  就像他俩高中时期第一次正式交往的那天晚上。
  她是他的。
  他就是如此笃定。
  男人细致而甜腻的吻一路下滑,从脖颈来到胸前。
  蒙晓君的左胸上也就是心脏前有一颗明显的黑痣。夏天时只要她穿稍微低胸的衣服,就会显露出来。
  她却从来不遮掩,反而挺一挺自己的胸脯,骄傲地说,“我也是胸有大志的人呢!”
  这话说得多了,他也就爱上了这颗特殊位置的印记。
  每每裸身相拥时,他都会特别虔诚地亲吻这里;或者她在高/潮时也会下意识挺起胸脯,印记便随着身体晃动,既性感又迷幻。
  他就这么看着它,根本移开眼。
  想到这,他露出释然一笑。
  无论过去多少年,无论身边睡过多少人,他始终无法满足。自己似乎总是在寻觅,却不知道哪里不对。
  此刻他才恍然明白,自己要找的就是胸前有黑色印记的女孩。一如《大话西游》里观音让至尊宝找到给他叁颗痣的人。
  而他,也确实找到了。
  翁晖闭上眼,低头再次吻上思念已久的位置。
  姿态虔诚。
  男人发出满足地叹喟。
  人在感觉幸福的时候,总是很容易陷入回忆里。
  翁晖也一样。
  他开始回想,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蒙晓君的呢?
  那一年他十二岁,在第一次看到她的素描时,就对这个画技厉害的女孩产生了奇妙的好感。
  当时那种一眼便是万年的惊艳,至今让他记忆深刻。
  是一见钟情吗?
  那一年的女孩长相普通,不高,甚至瘦得有些过分。眼睛虽然挺大的,但因为眼白过多而显得没有精神。明明不怎么好看的脸,却有一头蓬松的卷发。如果在阳光底下看过去,毛茸茸的很可爱。
  尤其是她在专注地画画时,样子真的很好看。
  可能她不知道,他曾偷偷拿走她一张速写。也是因为这张随手画,让他有了模模糊糊的期待。
  后来初中开学,他俩不仅同班还成了同桌。
  他想,两人的缘分大概就是从这一刻开始的吧。他用初中叁年的时间来爱上这个女孩;然后又用高中叁年认定她;接着是大学四年的朝夕相处,让这份感情变得更加深刻。
  现在想来,他最好的十年都给了她。
  记得初中的时候,他最喜欢在夕阳下偷偷看她的侧脸。
  尽管她有意识地把她的卷发梳得整整齐齐,但还是会有一些新长出来的毛叉在她头顶肆意飞舞。远远看去,毛乎乎的又软绵绵的,让人忍不住有一种想要抚摸的冲动。
  也许是因为他的名字里有“晖”,所以他很喜欢夕阳。而这一刻,他十分确定,自己更喜欢夕阳下的她。
  幸运的是,这么优秀又可爱的她也在偷偷地暗恋他。
  大概是年纪的关系。
  她总喜欢用迂回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意,每次被他奴役都一副获得了全世界的幸福的样子。
  他的女孩太害羞了,只会默默行动却不敢表白。
  直到那天,她就站那里,夕阳打在她的脸上像是给她渡了一层说不清的光。
  忽明忽暗之间,他分明看见了天使。
  她说,她就是喜欢他,非常喜欢他,除了他谁也不会喜欢了。
  此刻,他与她仅有一墙之隔。
  喜悦,感动,热烈乃至澎湃。
  原来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,竟是这样一种炸裂式的体验。
  所以没关系啊,他可以等,毕竟她还太青涩。
  成熟的果子才更甜美嘛!
  从那以后,她也没有让他失望,总是不经意地用自己的小办法试探他。而他也开始偷偷观察自己的果实,耐心地等着她长大。
  这也是他第一次除了拼图以外,愿意投入更多精力的事情。
  终于,初中毕业了。
  她却选择去一所没有他的高中。
  不解、愤怒、狂躁……
  以那所高中的入学门槛,他的成绩是不可能就读的。
  然而区区一个好成绩,就可以分开他俩吗?
  显然是不可以的。
  他开始没日没夜地疯狂复习,似乎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告诉某一个人,没有任何意外能够成为障碍。
  只有他不想,没有他做不到。
  在复习初中知识的时候,他无意间发现身边的另一个女孩看着自己时,眼里有着别样的光。
  他突然有了新的想法……
  既然自己浇灌的果实即将丰收却不翼而飞,那就别怪他无法接受并且恶意报复。
  所以他决定选一位她最不喜欢的人,也算是对她的告诫。
  那时的他又骄傲又自负,根本不知道自己也有承受不了的后果。
  报复之后,确实证明了他还是很有魅力的。只需要用一点小手段,任何人都能手到擒来。
  他又恢复了自信。
  这种报复的快感一直持续到高一开学,他看到了他的女孩。
  懊恼、担忧、后怕……
  这也许是他人生里拥有情绪最多的夏天了吧。
  这种体验倒是挺新奇的。
  可是直到现在他也不想承认,那时比起她的离开,他更怕两人形同陌路。
  也许从这里开始,两人就换了位置,成了他开始追逐她。
  当然,高中被她发现自己的报复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。至少通过这件事,他又有了新的认知。
  原来,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地被他操控。
  嘿嘿!这个发现竟让他又兴奋起来。
  她果然是不一样的。
  她总是这么特别,这种感觉令他疯一样地着迷。
  真好啊!这个无聊的世界,或许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乐趣的。
  而且也是因为她,让他进入了绘画的世界。他个人对于艺术倒是可有可无的态度,但是她在,他就想着努力一下也不是不行。
  而那段时光,也让他第一次体会到了幸福的感觉。
  反正怎么活着都是活着,只要追随她,仿佛就能获得更多的能量。
  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他对她没了防备,甚至可以无条件相信她对他都是好的。
  这又是一种没有理由却很微妙的体验呢。
  可是他的女孩像个不知满足的小孩子。
  意外再次发生在大学叁年级。
  她就这么冷静地看着他,告诉他:感情久了就腻了。
  呵呵,看来是他低估了她。
  明明他已经为她做了很多尽可能做到的事,她似乎仍是不满意。
  如此贪心的她,怎么这么可爱!
  毕竟呼之即来,挥之即去的人,他可不缺。
  所以没关系啊!这一次他抓得很紧,做得也算滴水不漏。
  果然,她没有成功离开。
  后来很久很久之后,他终于明白,如果不紧紧抓住她,就真的抓不住她了。
  毕业在即,他又发现了人生中第二个乐趣,并且成功地换取了“第一桶金”。
  这个乐趣过于嗜血,在这里无法完全施展,他必须出国。
  然而他的女孩却不愿意陪他离开。
  他终于失去耐心。
  既然她选择一次又一次远离,那就分开吧。
  也算是给她的警告。
  然后,他走了。
  就当做给家里人一个交代,感谢他们二十多年的培养。
  他以为他是心甘情愿离开的。哪怕在收到女孩与另一个男人旧情复燃的消息,他也是淡然一笑。
  在外面,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做自己喜欢的事。
  侵略、操控、虐杀……
  金融的世界不是你死就是我活,以至于他以为自己可以忘了她。
  真的忘了吗?
  怎么可能忘了呢?
  他把自己最好的十年都献给了她啊。
  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取代她,哪怕他交往过更多的人。
  比她美的,没有她可爱;比她可爱的,没有她成熟;比她成熟的,没有她淡然……
  她们都不如她。
  她们也都不是她。
  后来,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,这个狡猾的女孩从一开始就给了他最成熟的爱情。
  她在他忙的时候,从来不会任性;当他闲下来,又会像个孩子,赖在怀里不肯离开。
  迷茫时给予最适当的指点;低落时也不吝安慰。
  她总能很准确地把握两人的距离。
  不过分,不越界,她给他的每一分爱情都恰到好处又水到渠成。
  这样的她,时而全心全意,时而若即若离,令人捉摸不透却无比可靠。
  想来也是好笑,他以为他才是操控人心的高手。
  殊不知,她才是。
  而他可爱的女孩啊,终于变成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。